◆訂定價格
1.定價之目的
並非在增加營收,而在於便利流通以及符合使用者付費之公平原則,因此出版品發行時都應定價,以藉由市場銷售機制擴大流通範圍。
出版品之定價,一般以印製成本(紙張費、印工裝訂費、材料費)為計算基礎,但可考量下列因素增減之:
(1)版稅:稿費、編輯費、編譯費、校對費。
(2)管理銷售費用。
(3)委託代售費用:以不超過定價百分之40為原則。
(4)倉儲運費。
(5)特殊使用目的:如擬擴大宣導或有其他政策作用,可降低定價。
3. 定價參考公式
一般常見之出版品定價公式如下,各機關可視實際需要自行考量擇一參考或另定規則:
(1)印製成本
(2)印製成本+(版稅、管理銷售費用、委託代售費用、倉儲運費)
(3)印製成本+委託代售費用
(4)出版品總頁數 × 0.7÷委託代售繳庫比率
(5)以出版品總頁數計算,小開本每頁以1元計,大開本每頁以1.1元計;逾 300頁者另加百分之10裝訂費。